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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 2004年4月份的一天,母亲(大法弟子)被洗脑班放回家后,街道主任来我家逼母亲写“保证书”,当时由于怕心很重,心想:应付应付,写两句就行,就帮母亲拿来笔和纸,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耻辱。现郑重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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