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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俊文 自99年7月20日被迫害以后,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在“三书”上签过字,在单位及其它地方写过“不炼功或不進京”的“保证书”,还有自己不知道别人代签的“保证”。以上这些都是有损大法威严的,是真修弟子不该做的。所以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正法时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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