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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正焕 我在99年末到2000年初两次上京护法,被非法关押时被强迫签字盖手印。2000年7月17日被非法判刑4年,非法判决时被强迫签字按手印。2000年12月20日被非法押送到监狱,在长期的残酷迫害中,由于学法不深没有守住心性,配合了邪恶,违心的写了“三书”。2004年6月19日出狱后被恶人继续迫害,被强制按手印。我严正声明以上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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