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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君 99年秋,我弟弟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绑架拘留,恶警的逼迫下,我让弟弟填写的“保证”,签的名、按的手印及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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