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兴旺 我2000年2月被恶人非法关押在收容所,在收容所我按照他们早已写好骂师父和诬陷法轮功的纸条念,电视台还录像了。2001年2月被公安局抓去洗脑班后,他们还逼我照抄了他们写好的“保证书”。我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时在邪恶高压和强逼下我还代我妻子和岳母在“保证书”上签过名。声明:以上所做所为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