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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兴旺

    我2000年2月被恶人非法关押在收容所,在收容所我按照他们早已写好骂师父和诬陷法轮功的纸条念,电视台还录像了。2001年2月被公安局抓去洗脑班后,他们还逼我照抄了他们写好的“保证书”。我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时在邪恶高压和强逼下我还代我妻子和岳母在“保证书”上签过名。声明:以上所做所为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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