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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俊容 2000年7月我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10天。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配合了邪恶,照了相,按了手印、踏了脚印,填过四次表格,在他们询问我的“笔录”上签了名字。声明:以上我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将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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