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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火香 我在在邪恶的逼迫下,没有维护好大法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违心的说过对不起大法的话,我很后悔。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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