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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秋香 我自2000年至2003年间先后两次遭到恶警的非法绑架,被非法罚款8000余元,另有一个2万元的存折被抢走至今未还。我在关押期间,在邪恶的高压下违心写的所谓“保证书”及配合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抹去污点,不承认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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