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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迟永梅 1999年由于学法不深,我被迫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等对法不敬的书面材料和说过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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