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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艳 我97年得法的,因为没有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多次被邪恶干扰,我爱人代写的“保证”,还有“五书”及所说的违背大法的话和由于我正念不强还去派出所按的手印照的相,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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