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英兰 我于九七年得法的,身心受益,心性有了巨大变化。九九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下了“不修炼”的保证书及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一切听从师父安排,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