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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梦冬 在1999年7.20以后曾向本单位和当地派出所写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每当想起,深感愧对师父。在此,我真诚的向师父忏悔自己的过错,并声明在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随师尊,坚修大法,正念正行,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正,走好正法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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