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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静 从2001年到2004年期间,我在街道办事处、单位、派出所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违背我本人意愿的所有“字据、签名”(包括我母亲替我签的保证书)无效,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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