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秀英、刘桂云 我们在2001年被邪恶抓進监狱,出狱时,我家人给写了“保证书”,后来派出所的邪恶,又来我家逼我照相,按手印。现在我们声明,我们所做的不算数!不生效、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我们一定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