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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茵 我于2001年3月31日到天安门广场去证实大法,被恶警毒打并诬陷,由于怕心而被遣返,回来后被拘留15天。随后给派出所和单位写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所谓“保证书”并不代表我的真心,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努力,用我的一切去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铲除邪恶,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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