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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广明 我在2004年9月29日~10月15日被邪恶迫害的过程中,在看守所、派出所的笔录中以及拘留证上的签字全部作废。彻底破除旧势力的迫害,继续努力坚定的紧跟师父,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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