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代超志 1999年7月22日后,我两次被邪恶迫害,非法关進派出所,被迫写下“保证”,并按了手印,还将大法书全部交给了邪恶,自己犯了大错,特此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