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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伟华 99年邪恶迫害大法以来,由于我胆小怕事,在邪恶要我保证什么“不准炼功学法”时,我作了“保证”。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我特此声明所讲、所写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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