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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秀红 在2004年12月初,乡派出所和村干部拿着印刷好的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言论上签字,我不签,就强迫家人、孩子们签。我悟到家谁签都是对大法犯罪,绝对的不对。为此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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