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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白桂芬 在2004年12月初乡政府,派出所来我村强迫叫炼法轮功者在他们印好的诽谤大法的言论上签字,我不签字,就强迫家人签,我认为家人签也不对,为此我严正声明家人签的字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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