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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志强 由于学法不坚定,受到邪恶的迫害,在派出所里写了“自悔书”,摁了手印。通过学师父新经文,认识到这样不对。现声明:在派出所所写的“自悔书“、摁的手印作废。我决心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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