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子江、赵风文
99年7月22日以后,我向当地派出所交出过大法书籍数本,老师讲法录音带一套,以后还向公社、派出所及替老伴写过“保证书”,这些违背大法的思想、行为,从即日起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