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伯芳
由于自己还有没放下的执著,在劳教期间所写﹑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声明全部作废。我要认真学法,精进实修,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