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群英、马春花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我们所说、所写、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事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3/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