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文香
99年7.20后,交过大法书,签过名。现在声明作废。我继续跟师父行,永不变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1/99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