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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闻长林 我于2000年2月28日去北京信访办说清真相证实大法,还没说什么就被驻在北京的公安人员带回本地非法拘留,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了53天,罚款伍千元。回家后,一天三趟要到村保安那签字。到乡派出所一星期汇报一次。由于心性不高,学法不足,在这段时间里,写了“转化书和法决裂”及“保证书”。今上网特此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做一个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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