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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秋菊 在99年7.20以后,我所在的户口单位找过我几次,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说我不识字不会写,他们就找了别人代写了一份。在2003年5月份,在别人的举报下,被抓進了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问这问那,我说什么都不知道,邪恶就迫害我、逼着我、强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由于我不写,他们就找别人代写了“保证书”。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我坚决按照师父所要求的多学法、发正念、讲真象去做,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我一定要正确对待一切,走正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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