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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白旭文

    我是1996年得法修炼的,修炼后身心倍感受益,由于我学法不深,修炼不精進。在1999年7.20邪恶势力迫害大法时,自己主意识不清醒,用人心对待这场迫害,自己内心明知大法好,却违心的在派出所写“不炼功保证”,在它们制定的“不许進京、不许找政府、不许集体炼功”的规定上签字。五年多来,我虽一直坚持学法修炼,做一些大法的事。可一想起我所签的字,总有一种罪恶感,在师父和大法遭受诽谤时,我没敢站出来说句真话,而是顺应了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在此我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努力做好正法中的三件事,决不辜负师尊的洪大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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