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翠云 1998年元月份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邪恶的迫害,居委会治安人员来家骚扰,自己没有用心学法,对法理认识不清,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还有在临时单位工作时,为了有一份工作,怕失去工作,向单位写了“保证不炼法轮功”。2000年12月30日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和同修一起上北京证实大法,还没到北京拦回来了,在洗脑班非法关了一年半时间。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在亲人的干扰下,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特声明自己说出、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