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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准范 以前做了不符合大法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2000年11月初,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去往北京的途中,在列车上恶警强制下火车,在派出所呆一夜。第二天拘留所呆三天、叫单位领导接回。然后在单位公安局会议室住三天,写“保证书不炼”方可回家,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以后我很后悔、感到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保证书”作废。以后坚决听师父的话,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跟师尊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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