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功美 我是1996年4月22日得法的。由于在共产邪灵的社会里受了很多毒害和自己的执著心怕心,被逼下写了不该写的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