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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爱华 我于1997年得法的,深感师父的慈悲与大法的威力。由于学法不深,人心太重,2002年在家庭和单位的双重压力下违心的写下了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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