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贵
本人在1999年7月以后,曾做过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写过“保证”。现严正声明,在拘留所、单位所说过、写过有损大法的言行、文字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紧跟师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