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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印芝 2000年10月我被抓到看守所判刑三年,被抄家。因身体不适,保外就医,被逼无奈写了几次“保证书”,罚款5000元,饭费300多元。回家后街道、派出所、居委会曾多次上门骚扰,由于自己修的不扎实,给大法造成太大的损失。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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