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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加雷 我妈于2000年初去北京证实法,被带回原单位办洗脑班期间,我替我妈写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了”以后,妈才得以放回家。现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替妈写的“保证”是错误的。在此本人特此严正声明:在此之前,我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做到尊师敬法,时时、事事以法为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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