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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海芳 我是从1999年初修炼法轮大法的。99年7.20法轮功遭受恶党迫害时,当时我学法不深,有怕心,用人心对待大法,没有坚信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向镇里、大队签的保证说“不炼了”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在此用我一颗最纯净的心向慈悲伟大的师父保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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