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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洞藏、李秀石、李凤仙、闫彦岭、刘妺、李秀珍、王付军、王树南 2002年10月,乡派出所要我对还炼不炼法轮功表态,当时由于我正念不足,执著于常人的平静生活,违心向它们说“不炼了”,还签了字、按了手印,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现声明当时所说一切全部作废。坚定在大法中修炼,坚修大法紧随师,正法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正今后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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