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敏 我是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的。99年7.20后由于自己在法理上认识不清和执著,曾被迫向单位和有关部门写过“不進京上访和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集体活动”的保证书等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