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萍、周怀菊
我在派出所的威胁下写的、说的有损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家属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写的和签名不利于大法的东西也一律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奋力精进!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