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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素芬 我1999年12月我進京上访,被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家人交1000元钱并代写了“保证书”。2000年7月17日,610头子把我从家中绑架后,家人交320元生活费,又代我写了“保证书”。2000年11月我進京上访后被劳教三年在劳教所邪悟。我严正声明:以前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和在劳教所内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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