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娟 我于1993年喜得大法的,身体受益,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是好景不长,1999年7.20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進行疯狂的打压,1999年8月10日,当地政府毫无人性的对我们家進行搜查,抢走师父的经文,我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