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慧君
2001年3月29日,在派出所逼我在拘留证上签的字作废!从今以后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加倍弥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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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7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