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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升兰 我96年得法的,由于当时学法不够精進,心性没有提高上来,抱着各种各样的执著心。99年7.20以后,单位一次次开会批判法轮功,别人代我写的“保证书”及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事,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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