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雅琴
2000年12月30日,在派出所的逼迫下签的字作废!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向邪恶低了头,痛悔不已。今后加倍弥补,紧随师父,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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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