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岳秀为、岳秀娥、杨艳艳
7.20以后,我所做的一切及家人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统统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坚定修炼,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