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芬
在大法遭到迫害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压力下说了违背大法的话声明作废!我愿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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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