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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修明 99年7.20时,公安到我家来强行搜走了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在逼迫下,我含着眼泪签了字。以后公安与“610”经常来骚扰。现我要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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