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恩贤
1999年9月29日,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派出所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在此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