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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学海 在九九年七月大法受迫害时,在当地政府的威逼下违心的签下了所谓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声明我签的“保证”和口头“保证”一律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2/99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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