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初庆芬
因执著太重,去复印材料时,被邪恶之徒非法送进拘留所,亲人代为签名的“保证”等一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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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283.html